大阳城电子游戏[亚洲]全站最新版V1.28.5增资业务收费办法
2024年02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大阳城电子游戏[亚洲]全站最新版V1.28.5(以下简称“沈交所”)交易业务收费行为,提升服务功能,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是指沈交所提供发布信息、登记投资意向、竞价服务(包括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等)、组织交易签约、结算交易资金、出具交易凭证等服务,由投资方、增资企业一方或双方共同支付的服务费用。
二、交易服务费标准
1.协议成交项目的交易服务费以增资金额为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增资金额(万元) |
服务费率% |
5000(含)以下 |
0.5 |
5000-10000(含) |
0.4 |
10000-50000(含) |
0.3 |
50000以上 |
0.2 |
注:最低收取3000元人民币 |
2.竞价成交项目的交易服务费以增资金额为基数,按照分档定率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增资金额(万元) |
服务费率% |
10000(含)以下 |
0.5 |
10000以上 |
0.4 |
注:最低收取3000元人民币 |
三、其他费用
委托沈交所进行项目推广、项目策划、现场管理、财务顾问、资金托管、法律咨询等服务,需支付其他服务费,收费金额根据实际委托事项协商确定。
四、本办法由沈交所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2024年3月1日起执行,原收费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