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更好发展,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东北振兴座谈会会议精神及沈阳市水务一体化改革的总体战略,经沈阳水务集团董事会决定,拟以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引入非公有制战略投资者,适时开展股权激励,为集团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探索道路。
现将战略投资者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的内容
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运行效率,激发员工活力,补充企业短板,突破发展瓶颈,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诚邀行业内外有资金实力、有专业能力、有战略投资眼光的投资者来电洽谈战略合作事项。
二、投资者基本条件
(1)依法诚信经营并有效存续,有强烈社会责任意识和良好市场声誉的境内外非公企业法人。
(2)拥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市场开拓能力强,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
(3)财务状况优良,银行资信好,自有资金充足,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
(4)拥有先进的公司文化,能够带来先进的现代管理模式、理念和机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记录,具有并购和重组其他公司的成功范例,鼓励上市公司参与;
(6)鼓励致力于服务市政、水利、农林、环保、园林等行业,与给排水设计院有关联度,能为公司发展提供重要支持的企业参与;
(7)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可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参与。
三、资金投入要求
按照同股同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战略投资者与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投入资金组建混合所有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招募需要投资者投入的资金约为3000~4000万元人民币.
四、招募方联系方式
沈阳水务投资集团副总经理:罗屹
联系电话:024-24516688
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刘江涛
联系电话:024-25624038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1日